(略) 讯(记者 赵岗)6月25日,记者从云南省第34个全国土地日新闻发布会获悉,2024年是云南省耕地保护的“巩固年”,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圆满完成了全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发力,实现保护耕地寸土必“珍”: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修订《云南省州(市)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并严格依据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达到“一票否决”标准的,该否决否决,该问责问责。
二是积极推进占补平衡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将新增建设、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将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下年度补充耕地指标和允许占用耕地规模上限,统筹推进各类非传统耕地资源开发利用,确保全省耕地总量稳定、质量不降。
三是科学统筹耕地流出恢复。充分考虑耕种条件和群众意愿,“自下而上”合理确定全省最终补充规模并有序组织恢复。涉及“非农化”问题,严肃查处、限期整改;涉及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而导致耕地不合理流出的,要严格处置;涉及群众自发调整种植结构,果树处于盛果期、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情形的,要留出合理过渡期,坚决禁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简单化”“一刀切”。
四是着力实施补充耕地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以来,云南省连续实施两轮补充耕地“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已入库补充耕地项目1523个,有效增加了全省补充耕地储备。近期将针对普遍关切的立项实施范围管控和在15度以上坡度实施项目论证等问题,出台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的通知。
五是适时监测耕地变化情况。运用好卫片遥感、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持续监测耕地变化情况;持续开展新增耕地调查监测,组织提取疑似新增耕地图斑,开展调查举证及逐级核查,将符合耕地认定条件的及时纳入日常变更,充实全省耕地总量。
六是不断完善耕地保护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差异化的耕地开垦费标准、出台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制定耕地保护奖惩办法,调整和完善制度建设。凝聚政府、部门、企业、农户等耕地保护各方责任主体合力,加强对社会层面政策宣传引导,继续做好直达一线的耕地保护政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