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阳泉候 (略) (略) 改造安置 (略) 一块土地使用权及对应在建工程、地上建筑物转让
项目编号:GR2024(略)
转让底价(万元):(略).(略)
披露起始日期:(略)
披露结束日期:(略)
转让方名称:阳泉 (略)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阳泉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财政管理运营部
批准文件名称:关于侯 (略) (略) 改造安置 (略) 公开竞价转让有关事宜的批复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批复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 (略) 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相关 (略) 场办理成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署成交资料、交纳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3)同意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转让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均由受让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勘查并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到转让方及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查阅相关资料。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情况),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能否权属转移登记、受让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5)同意确因转让方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6)同意转让方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税法规定开具价款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 4、意向受让方需登录山 (略) 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5、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料应在挂牌期内补正,退回后补正期限不足一个工作日的,按照一个工作日计算,不受是否在挂牌期内的限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正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6、山西 (略) 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其他披露的内容:
保证金金额(万元):3494.(略)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 (略) 置方式: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