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华 (略) 受 (略) 恩施分行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食堂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XZ-*-ZBFW1942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 (略) 理。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拟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择优选择1名中标单位,提供恩施分行本级食堂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时确定具体的服务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略) 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 (略) 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 (略) 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 (略) (网址http://**)点击“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4年 12 月 19 日至2024年 12月25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 (略) (略) ,点击 “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 50元/份,售后不退。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 (略) 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标书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10-* (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01 月 08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 (略) 恩 (略) 会议室( (略) 施州大 (略) 武汉 (略) (略) 附近)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中国 (略) 》为本 (略) ,如存在其他渠道非法转载或 不实信息的情况,请各投标人注意鉴别。未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许可禁止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未经书面许可的转载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