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关于海原县2024年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海发改发 [2023]324号】、【海发改发[2023]3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10937万元,其余县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RS-2023GC-024
建设地点:位于县城西片区、县城东盛街、兴盛路、富民街、惠民街。
建设规模:
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铺设雨水管网10976米,采用DN300-1800钢筋混凝土砖砌偏沟式单篦雨水口4368座,矩形钢筋混凝土排水检查井182座,八字出水口1座,沥青路面破除再恢复27412平方米,面包砖路面破除再恢复21735平方米,绿化面积破除再恢复5000平方米。
海原县2024年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工程:新建雨水管道19710米,采用DN400-DN1200钢筋混凝土管,防洪渠3585米,排洪沟4500米,破除路面及恢复71950平方米,采购应急抢险移动泵车1辆、清洗吸污车1辆等。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本,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5日内完成各专业全部施工图设计(不得出现二次深化的内容),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及相关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文本编制,同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以及工程建设过程、竣工验收阶段等有关工作。
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本项目勘察。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地基检测、沉降观测、基坑监测。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海原县2024年县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
二标段:海原县2024年县城西片区排水防涝工程设计;
三标段:海原县2024年县城排水防涝项目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标段、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3-12-22起至2023-12-29 18:00(北京时间 ,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01-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原县建设路
联系人:周卫国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宁夏回族 (略) 北京路派胜世贸城S-2号楼
联系人:马少华
电话:*
9.投诉举报电话: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0955-*。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