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玉维高速维西段影响区通信光缆线路迁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 (略) 迪庆分公司(迪庆 (略) 江克路17号对面B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Z*DQ10141。
项目名称:玉维高速维西段影响区通信光缆线路迁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元
最高限价:*.48元。
采购需求:本次迁改工程主要为玉维高速维西段影响区通信光缆线路迁改,包括:迁改手续的报审、办理迁改过程中相关线路的停、用手续,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拆除工程、配合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保证迁改后的通信线路通信畅通,并最终能够并网使用等。工程内容主要涉及:GPS定位、架空光(电)缆、光缆单盘检验、拉线隔电子、拉线警示保护管、水泥杆架设、架空光缆、光分纤箱、光分路箱、分路器;拆除不需入库的水泥电杆、单股拉线、吊线、架空光缆、缆架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60日历天
项目地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 (略) 迪庆分公司(迪庆 (略) 江克路17号对面B1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迪庆分公司会议室(迪庆 (略) 江克路17号对面B1楼)。
五、开启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 (略) 迪庆分公司会议室(迪庆 (略) 江克路17号对面B1楼)。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关于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补充内容: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2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任意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如下特定条件:
3.7.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参与本次磋商的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7.3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南箭道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 (略)
地址: (略) 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迪庆 (略) 江克路17号对面B1楼(迪庆分公司)
联系方式:0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云波、永扎
电话: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