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光夏新村2号 * 室
挂牌日期: ***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 *** 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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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京市鼓楼区光夏新村2号 * 室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略) 在地区 | 鼓楼区 |
挂牌价格 | * .51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至北 (略) 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 (略) 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 (略) 申请无息返还。 3.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 (略) 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 (略) 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 (略) 为,转让方有权扣除 (略) 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 (略) 责任与风险;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 (略) 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