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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略) 合浦县西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与合浦县历史遗留矿山土地整理及周边配套补充耕地项目工程(项目招标编号:E(略)3001)更正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要求的“其中施工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略)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现更正为“其中施工单位由一家组成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略)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由多家施工单位组成的,则联合体协议 (略) 政公用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略)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招标文件中但凡与上述更正内容不一致的,均已更正后内容为准;
3、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合浦县土地开发整理和生态修复中心(合浦县田长制工作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 (略)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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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一.pdf (524.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