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财政局 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报送2023年阿左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报告
阿拉善盟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建函〔2024〕6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规〔2023〕7号)文件要求,阿左旗财政局、住建局对2023年度阿左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及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阿左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建函〔2024〕6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规〔2023〕7号)文件要求, 结合阿左旗实际情况,相关部门评价工作采取检查和现场审核评价的方式进行,由建设单位进行自评并出具自评报告,阿左旗财政局会同阿左旗住建局进行现场审核、综合评定,形成评绩效价结果及分析报告。
二、阿左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情况
阿左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我旗实施的民生项目和重点工程。2023年上级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元,其中:
(一)2023年上级下达阿左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元),其中:《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40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建〔2023〕38号、阿财建〔2023〕555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561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694号)下达*元。老旧小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改造提升阿左旗10个老旧小区,分别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文华尚景二期、文华尚景(烟草)、文华尚景三期、消防队家属楼、水务小区、教育小区、国税小区、科技小区、银苑新村和煤炭小区,建筑面积12.*平方米,总投资*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其中:消防队家属楼、水务小区、文华尚景三期、煤炭小区已完工,已完成投资*元。
(二)2023年上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资金*元(中央*元,自治区*元),其中:《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40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 41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 562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561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694号)下达*元。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阿左旗棚户区非成套住宅改造500套户内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已完成投资家*。
(三)2023年上级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资金*元(中央*元,自治区*元),其中:《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40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 41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561号)下达*元,《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建〔2023〕562号)下达*元。全年完成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任务80户。
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相关分析说明及评分依据
绩效评价主要从2023年阿左旗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三个方面进行。
阿左旗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一)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筹集
(略) 场化运作的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实施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30%以上的(1分),评价得分:0分,评价依据:统一由阿左旗住建局实施,无市场化运作;实际到位资金中,企业、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社会力量及居民出资占比在20%及以上的(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改造时各专营单位参与改造、居民出资更换自有住宅的各类管道;中央补助资金占比40%及以下的(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占比40%左右;30%以上的地 (略) 有改造项目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1分),评价得分:0分,评价依据:阿左旗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2分),评价得分:0分,评价依据:地方财政未安排补助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30%以上的地 (略) 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参与出资改造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达到60%以上的(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居民出资占比达到60%以上。
2.资金分配
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规范(2分),评价得分:2分,评分依据: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规〔2023〕7号)文件执行;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 (略) (县)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3分),评价的分:3分,评分依据:根据上级资金指标文件及时下达至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
3.预算执行
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2分),评价得分2分,评分依据: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左政发〔2019〕33号),《阿拉善左旗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阿左财发〔2019〕572号),《阿拉善左旗财政局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的通知》,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预算执行(8分),评价得分8分,评分依据:按要求下达预算指标执行。
4.资金使用管理
没有违规违纪情况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分依据: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后阿左旗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无相应违规违纪情况。
(二)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储备库
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1分),评价得分1分,评分依据:已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实现同步录入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居民改造意愿、改造方案、工程进度、改造前后效果的数据、图片信息(1分),评价得分1分,评分依据:实现同步录入情况;根据小区配套设施状况,改造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居民改造意愿等,对入库项目初步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计分、排序,明确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优先顺序(1分),评价得分1分,评分依据:按照相关情况,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在十四五期间改造计划进行了先后排序。
2.统筹协调机制
市(县)均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1分),评价得分1分,评分依据:按照盟行署出台的老旧小区联系会议制度,阿左旗住建局出台了适合本旗区情况的老旧小区联系会议制度;省级、市(县)年度改造计划均与水电气热信等相关专营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对需改造水电气热信等设施的小区,开工改造前均就水电气热信等设施形成统筹施工方案的(1分),评价得分1分,评分依据:本年度老旧小区改造前均与水电气热信等相关专营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有效衔接,对改造内容进行对接、分析;
3.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是否按时报送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保金函〔2023〕25号)文件要求,及时按要求报送。
(三)产出效益方面
1.改造计划完成率
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30分),评价得分30分,评价依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计划的通知》(内建房 [2020]161号)文件申报要求,2023年阿左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内已全部开工,完工4个小区,完工率51%左右。
2.居民参与
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根据各街道上报数据,经汇总计算后已达到60%;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所有小区均有业委会;改造方案(含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居民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100%的(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改造后的小区均要有物业进驻管理并按照服务等级收取物业管理费;60%以上的地 (略) 引导居民利用“ (略) +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手段,对改造中共同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提高居民协商议事效率的(1分),评价得分0分,评价依据:未进行表决。
3.改造内容
对于在 (略) 政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内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维修、北方采暖区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方面存在短板的小区,将相关设施短板均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占比85%以上的(5分,其中北方采暖区对建筑节能改造按1分单独核分,其他内容占4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对存在上述短板的小区在改造时均增加了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等;对于存在停车、加装电梯、体育健身、充电、安防、照明、智能信包箱及快件箱等完善类设施短板的小区,均有相关内容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占比85%以上的(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2023老旧小区在改造方案中均增加了上述完善类设施建设内容;对存在养老、托育、助餐等提升类设施短板的小区,有相关设施短板纳入改造方案,拟在片区层面统筹实施的小区占比60%以上的(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在阿左旗水务小区改造内容中增加了居民活动中心;与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实施改造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50%以上的(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水务小区等10个老旧小区均已与相邻小区及周边预期进行联动、连片改造。
4.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4分),评价得分4分,评价依据: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建设 。
5.长效管理机制
将改造后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维护管理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通过制定每个小区的改造方案,对地上 (略) 、地下的供水、供气、供暖管道改造时要求各管线单位全程参与,并在改造结束时单独分项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将竣工图进行移交,由各管线单位对各自负责的专营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出台了《阿拉善左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6.完善政策配套机制
省级、市(县)均出台精简改造项目审批、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改造中既有土地集约混合利用和存量房屋设施兼容转换等方面配套政策,省级因地制宜完善适应改造需要标准体系的(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已出台《阿拉善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7.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
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通过对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发布满意度调查问卷后,经过统计,居民满意率达到100%。
8.加分项
盟市所属旗县(市、区)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加1分。年度改造计划在5月、6月、7月、8月底前全部开工的分别给予加3分、2分、1分、0.5分。评价加分4分:评价依据:阿左旗申请的2023年自治区一般债券资金*元全部用于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且于5月前全部开工。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绩效评价,2023年阿左旗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综合得分99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阿左旗2 (略) 棚户区改造
(一)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筹集
地方财政是否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2023年阿左旗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均未上级专项资金,已纳入阿左旗财政预算。
2.资金分配
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健全规范(2分),评价得分2分,评分依据: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规〔2023〕7号)文件执行;资金是否按规定时间 (略) (县)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3分),评价的分3分,评分依据:根据上级资金指标文件及时下达至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
3.预算执行
是否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2分),评价得分2分,评分依据: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左政发〔2019〕33号),《阿拉善左旗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阿左财发〔2019〕572号),《阿拉善左旗财政局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的通知》,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预算执行(8分),评价得分8分,评分依据:按要求下达预算指标执行。
4.资金使用管理
是否有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存在资金截留、挪用、交叉重复等违规违纪行为,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后阿左旗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无相应违规违纪情况。
(二)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库储备
是否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4分),评价得分4分,评价依据:已将巴彦浩特地区棚户区非成套住宅改造列入十四五规划;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6分),评价得分6分,评价依据:根据项目计划,2023年计划实施棚户区非成套住宅改造500套。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是否按时报送绩效自评表、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性(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保金函〔2023〕25号)文件要求,及时按要求报送。
(三)产出效益方面
1.开工计划完成率
项目实际开工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30分),评价得分25分,评价依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 (略) 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计划实施2023年阿左旗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500套,依据项目工程量核定单,目前计划实施改造的两个区域均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元,由于冬季低温影响,目前正处于停工期。。
2.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
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20分),评价得分20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存在安置住户。
3.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建设 。
4.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达到80%以上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2023年棚户区非成套住宅改造项目,不存在居民住房拆迁,针对前期调查居民确认改造情况,改造区域共500户,已征求到意见336户,同意改造328户,同意率98%。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绩效评价2023年阿左旗非成套住宅棚户区改造项目(*元),综合得分95分。
阿左旗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一)资金管理方面
1.资金筹集
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向符 (略) 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等租赁住房保障支出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7.*元、2024年预算下达资金7.*元。
2.资金分配
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严格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及《阿拉善左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资金按规定时间 (略) (县)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3分),评价得分:3分,评分依据:根据上级资金指标文件及时下达至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
3.预算执行
是否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严格按预算执行并根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建规[2023]7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建函[2024]62号)文件要求,按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左政发〔2019〕33号),《阿拉善左旗财政局关于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阿左财发〔2019〕572号),《阿拉善左旗财政局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的通知》,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是否按预算执行(8分),评价得分:8分。评分依据:按要求下达预算指标执行。
4.资金使用管理
没有违规违纪情况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后阿左旗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无相应违规违纪情况。
(二)项目管理方面
1.项目库管理
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4分),评价得分:4分。评价依据:经调查阿左旗常住人口少,人口流动性低,目前阿左旗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满足保障需求,故“十四五”期间阿左旗无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以发放租赁补贴保障为主,已纳入项目储备库;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6分),评价得分:6分,已纳入年度计划。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编制了绩效目标、及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且内容完整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内财建函[2024]62号)及时按要求要求报送。
(三)产出效益方面
1.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
项目实际筹集数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10分),评价得分:8分。评价依据: 2023年阿左旗计划实施发放公租房补贴80户,实际发放80户,发放率100%,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
2.新筹集公租房年度计划完成率
项目实际筹集数量大于或等于年度计划的(8分),评价得分:6分。评价依据: 阿左旗2023年度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
3.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
实际发放补贴户数大于或等于计划发放数量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2023年计划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0户,实际完成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0户,发放金额28.*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7.*元、2024年预算下达资金7.*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第1季度向59户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7.*元;
(2)2023年第2季度向58户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7.*元;
(3)2023年第3季度向65户(新增8户)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7.*元;
(4)2023年第4季度向72户(新增13户)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7.*元。
租赁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保障家庭个人帐户。
4.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对申请公租房保障并审核通过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6个月轮候期内,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给予公租房保障的比例达到100%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根据《阿拉善左旗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阿左政办发[2020]30号)规定,阿左旗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全部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给予公租房保障。
5.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 (略) ,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未公布建设目标或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低于10%均不得分,占比10%-20%得3分,占比20%-30%得5分,达到30%及以上得7分,评价得分:7分。评价依据:因阿左旗常住人口少,人口流动性低,目前阿左旗现有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满足保障需求,故“十四五”期间阿左旗未计划新增公共租赁住房,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
6.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
人口净 (略) 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发展保障性租 (略) 出台落实国办发〔2021〕22号文件的具体操作办法(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对现有各类政策支持租赁住房进行梳理,符合规定的均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联合审查,授权有关部门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2分),评价得分:2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 (略) 场主体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沟通对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
7.租赁住房运营管理
企业和其他机构参与运营公租房占比分别达到30%及以上的得4分,占比20%-30%的得3分,占比10%-20%的得2分,10%以下的不得分;评价得分:4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人口净 (略) 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发展保障性租 (略) 建立健全 (略) ,将保障性 (略) 统一管理(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标准以及低租金的具体标准,并抓好落实(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加强运营管理,出台具体措施,坚决防止保障性 (略) 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1分),评价得分:1分,评价依据:2023年度阿左旗无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计划任务。
8.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严格按照《阿左旗公租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租赁补贴。
9.租赁住房保障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达到80%以上的(5分),评价得分:5分。评价依据:通通过保障性住房居民满意度调查,共调查30户,满意30户,满意度100%。
综上所述,2023年度阿左旗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政策理解不足,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政府的事情,改造工作面临着财政资金“投不起”、居民和社会资金不愿投、后期管护资金缺失等问题,等、盼、靠政府投入思想非常普遍,因此往往改造意愿很强烈,说到投钱就沉默。
二是改造资金筹措困难。我旗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主要靠上级补助,地方财力薄弱,多元化筹资能力不强,针对改造资金不足部分无法给予补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续改造项目的资金争取和工程进度。
三是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力度、深度不足,在推进前期工作、方案设计、加装电梯基础工作、动员居民参与等方面,相互协作、主动作为力度不够,主要由住建部门的一个部门负责工作对接,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相关责任单位权责不够明确,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四是改造后管理难,容易造成二次老化。我旗部分老旧小区居民以老年人、临时租户、工薪阶层为主,没有专业物业企业进驻,同时,已建立的业委会有组织无专职办公场所,缺乏经费,导致改造完成后的老旧小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或业主自主管理上存在较大困难。
五是改造内容形式单一,提升效果不显著。我旗老旧小区大部分都建于2005年之前,大部分规模较小,改造空间有限,所以小区改造内容多为基础类和完善类,改造后功能、品质方面提升效果不明显。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由旗政府牵头抓总,督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压实街道、社区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了解民生、征集民意、汇聚民心和发动群众方面的优势作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宣传、加大对已改造完成小区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认识,通过改造前后的对比,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意义,从而统一思想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范围。
二是多渠道筹资改造老旧小区。持续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争取力度,不断加强与盟、旗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紧密联系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同时积极推进前期工作,完善项目、资金申报资料,确保改造项目能报尽报、资金能补尽补。同时按上级要求及时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避免资金被挤占、挪用,保证年度补助资金拨付比例和工程进度达到上级要求,为后续争取补助资金和申报项目创造条件。
三是按照自治区出台的《老旧小区指导工作守则》和盟行署出台的《老旧小区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要求,我旗制定了《阿左旗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要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住建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承担起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发改部门将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及补助资金。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切实把改造工作作为民生支出的重点。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要积极协助住建部门拆除违建、整治环境、排查隐患。街道、社区要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做好群众意见征求、宣传引导、纠纷化解等工作,特别要履行好物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改后管理,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供水、供电、供暖、通讯等部门要增强责任感,明晰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 (略) 场主体社会职责,认真制定工作计划,设列配套资金,成立专业队*,积极参与到改造工作中,特别是在管线更新、 (略) 规整(入地)等方面要发挥资金、物资和人才优势。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联席会议的分工安排积极协助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开展工作,主动作为。
四是科学制定改造方案,切实提升品质。首先邀请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给排水公司等对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 (略) 、 (略) 、小区硬化、 小区环境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优先解决水、电、气、路、排污等问题。改造零星空闲用地、改造绿化带或与周边单位共建等方式增加停车位,有条件的增设汽车充电桩和电瓶车充电棚。拓展居民公共活动空间,及时维修翻新小区内破损的公共休闲设施,增设小区健康步道、休闲游憩场地和健身器械,条件成熟的要建立完善老年人活动中心,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托育机构。其次严格项目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择优选择经验丰富、实力雄厚、信誉上佳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与工程实施。在监管督查上,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确保改造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在工程竣工后,组织参建单位进行验收,对各环节成果进行检查评价,对工程中尚存的的问题汇总解决,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不予验收,责令改正,待整改合格后重新予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五是想方设法推进改造后老旧小区的专业物业管理全覆盖,因地制宜制定对承接老旧小区物业企业的扶持政策,避免无物业或低价低质的物业管理加速小区二次老化。该项工作做到与改造工作同步推进,做到完工物业即进驻。对不具备专业物业进驻条件的小区,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立即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履行代管职能,或创新小区自治管理模式。
附件:
1.阿左旗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
2.阿左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3. 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
阿拉善左旗财政局 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