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时间 1.1.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货。 2.(略)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1 %支付(略)方违约金;逾期超过 7 日(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略)方承担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以及赔偿(略)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略)方有权直接从材料款中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款。质量 1.1.(略)方供应的商品、附属品或配件质量不合格((略)方及发包人对商品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略)方的质量保证责任),(略)方需向(略)方支付商品总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略)方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安全文明施工 1.1.如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略)方保证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调试、修理或更换产品。技术 1.1.1.(略)方保证生产或销售的本合同项下商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略)方所要求的资质,否则,除支付(略)方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外,还须承担因此给(略)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其他要求 1.1.报价含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货到现场的运费、卸车费、13%增值税金等所有费用。结账时(略)方须开具供货金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略)方,否则(略)方有权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