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3月24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4日我厅拟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
传 真:0471-*
通讯地址: (略) 赛罕区腾飞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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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建设性质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铁资源苏尼特 (略) 芒来煤矿调整建设规模(10.0Mt/a)工程 |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白音乌拉矿区 | 中铁资源苏尼特 (略) | *.58 | 改扩建 | 南京 (略) | 本项目位于白音乌拉矿区,开采规模由500万吨/年核增到1000万吨/年,井田面积15.6273平方公里,服务年限20.3年。本期工程主要扩建矿坑水处理站由80m3/d增至180m3/d;区队生活驻地处新增一套30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电锅炉;剥离、采煤工序新增部分挖掘机、自卸汽车及辅助车辆,选煤系统新增干选设施;北排土场新增占地6.38k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对采煤沉陷区采取充填堵塞裂缝、平整土地、及时复垦等治理措施,建立地表沉陷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根据实测相关参数及时优化保护措施,减缓不利生态影响,保障区域生态功能不退化。(2)地下水:生活污水和矿坑水经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排放,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实施分区防渗,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实施重点防渗;在工业场地和外排土场分别布设地下水水质监测点,进行定期监测来判断煤矿工程开采对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