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DY-*-*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台州 (略)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能效测试及大气污染排放检测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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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浙能台二电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能效测试及大气污染排放检测服务 | 1 | 个 | 6% | 2024-04-30 | 浙江浙能台州 (略)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号)、《 (略) 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锅炉安全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浙市监特〔2022〕16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需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能效测试及大气污染排放检测服务工作。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质特发【2009】35号规定:附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监督检验责任由浙江省特种设 (略) 负责。 2)参考浙 (略) 生产、综合类施工与服务集中采购供应目录,浙江省特种设 (略) 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法定项目)的集采单位。 3)特种设备均属于属地化管理,为保证后续的相关工作,其检验工作一般交由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来执行。 4)浙江省特种设 (略) 为浙江省 (略) 场监管总局核准的锅炉化学清洗检验机构, (略) 场监管总局认定的锅炉能效测试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机构,同时具有CMA认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资质。浙江省内其他机构没有本工程等级的锅炉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验、能效测试及大气污染排放检测资质,也没有开展相应工作的业绩。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省特种设 (略)
拟定供应商地址: (略) 上 (略) 211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4-03 至2024-04-07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邹工 | 电话: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