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呈报2023年平罗县姚伏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3〕9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平罗县姚伏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6-*-18-01-*)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城乡客运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区域竞争力,完善农村物流服务网络,满足当地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109国道西侧。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349㎡,主要新建二层框架结构综合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1200㎡,一层钢结构工作棚1座,建筑面积149㎡,其中:综合服务中心一层功能布局主要为候车大厅、餐厅、药店、超市、卫生间,二层功能布局主要为办公室、会议室、司机休息室;工作棚功能布局为工具间与工作棚。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场地硬化、照明及供暖等基础设施。
五、建设工期
2023年6月-2023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27.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1.07万元,其他费用31.11万元,预备费15.3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以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