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塔里木油田产建2023-2024年推沙方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编号:ZY23-XJT12-FK074-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 (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切实巩固3000万吨大油气田建设成果,继续向4000万吨快速迈进,全力保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所辖探区内沙漠地区约110口新井的井场、道路、生活区推沙方工作(含推筑现场生产所需的池体:放喷池、应急池、岩屑池、生活污水池等),以加快新井顺利上钻,现开展事业部2023年度推沙方项目的招标工作。
2.2 招标范围: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探区内需要进行推沙方的井位约110口。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2.4.项目实施地点: (略) 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内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所辖探区。
2.5 标段划分: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推沙方工程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作业内容、地貌描述、作业时间、完成情况);(2)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3 装备要求:
投标人具有至少7台功率在300kw以上的推土机。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标注设备功率);(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3.4人员要求:
3.4.2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至少1名。该类人员须持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书扫描件;(2)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仅在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有效期到期时提供)、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3)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交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缴费时间: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
3.5 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6.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和网站查询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4.投标 (略) 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9.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 (略) 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 (略) 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 (略) 评估验收合格的。
3.9.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 (略) 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 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9.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 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3.9.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 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9.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 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9.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略) 市场管理黑名单。
3.9.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4月26日08:00至2023年05月04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电话:0996-*。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6标书购买及保证金转账电子钱包账户信息
户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00010
开户行 (略) 大庆分行
行号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10时3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11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招 标 人:中国石 (略) (略)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略) 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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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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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