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jzy[GK]* 包号: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 (略) 草原极高火险区建设项目新建富裕县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设备、装备应急通信系统和日常通信指挥系统、防火车辆投资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 (略)
地址:黑龙 (略) 利民开 (略) 南、星辰热力货场西龙福家园小区1栋2单元1层2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中昱 (略)
地址:黑龙江 (略) 建华区福顺小区8号楼1-2层21号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中兴大道162号B2栋3层3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黑龙江 (略) 草原极高火险区建设项目新建富裕县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设备、装备应急通信系统和日常通信指挥系统、防火车辆投资采购(项目编号:[*]hljzy[GK]* 包号:1)”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代理公司违规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投诉事项2:1包中标人哈尔滨 (略)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写明“本公司投标产品部分产品制造商为中大型企业,不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同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规定可知: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及按照《办法》规定,如果题中所述货物采购项目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故本项目中标人情况(货物类项目中,小微企业的认定只跟产品制造商有关,跟供应商无关),不能享受磋商文件规定的20%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可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将不符合评审优惠政策的中标人进行了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评审错误,故其评审意见应为无效,本项目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但并未履行核对评标结果的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规定,导致本项目出现评审错误未及时纠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均不成立。该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已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 60日内向富裕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齐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富裕县财政局
2024 年 06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