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永和镇龙凤永华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我公司(贵州 (略) )拟在 (略) 凤冈县永和镇永华社区建设凤冈县永和镇龙凤永华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委托贵州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按生态环境部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凤冈县永和镇龙凤永华生猪育肥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 (略)
建设地点: (略) 凤冈县永和镇永华社区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元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共*.82平方米,建设4幢标准化育肥养殖场,建筑面积5466平方米,包含育肥场内自动化料线系统、环控系统,沼气池、氧池、秸秆加工厂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购进养殖设备,有机牧草种植等。
规模:年存栏生猪5600头,年出栏生猪*头。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进行分析和预测,包括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进而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得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环评结论。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①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②对项目建设后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意见;
③对项目环保措施的要求和意见;
④对项目建设的总体态度和意见等。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即日起的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发送邮件的方式,将自己的意见反馈到工程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5、反馈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 (略) ,联系人:罗庆玲,联系电话:*
评价单位:贵州 (略) ,联系电话:*,邮箱号:*@*q.com
6、公示时间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25日。
贵州 (略)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