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略) 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征集人地址: (略) 象山区 (略) 6号
征集人联系人:张工
征集人联系方式:077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临时(占用) (略) 开挖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GXLY(重)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指定采购单位) (略) 象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1 | 临时(占用) (略) 开挖修复工程项目 | 99% | 1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
2.拟投入的施工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至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请登 (略) 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中国 (略) )、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http://**( (略) (略) )。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4年9月27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 (略) ,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 (略) (略) 5 号开标仓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4、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详见第五章框架协议
6、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
7、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8、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 (略)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征集文件 (略) 的要求,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下载并安装(http://**_group_front.b8b6c91.0.0.c51f9820a*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 (略) 参 (略) 技术问题详询*。
(2) (略) 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略) ”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 (略) 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后立即办理。)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响应文件”上传递交 (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本采购项目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自备 (略) 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CA数字证书),确保投标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 (略) 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