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略)
项目名称 | (略)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教育用房残余价值拍卖 | |||||||
项目编号 | E*001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4年9月5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4年9月24日 | ||||||||
出让方 基本 情况 | 出让方名称: (略)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统一信用代码:*68B 所在地: (略) 宿豫 (略) 3号 出让批复文件: (略)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复函 出让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 基本 情况 | 标的名称 | (略)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教育用房残余价值 | ||||||
标的详情 | 内含:拆除教育用房残值 | |||||||
标的面积 | 建筑面积约826m2 | |||||||
起拍价 | 1.*元 | |||||||
竞买保证金 | 0.*元 | |||||||
增价幅度 | 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备注 | 本次竞价标 (略)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教育用房残余价值买卖,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转让。 | |||||||
标的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 | 苏地仁合(宿)咨报字(2024)第1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5月13日 | |||||||
评估价 | 1.*元 | |||||||
特别 事项 说明 | 1.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之前(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至现场了解竞拍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主动向出让方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出让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让方、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标的均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对出让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向拍卖人、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房屋拆除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让方承担,在《房屋拆除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交付的相关事宜由出让方负责。 5.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让方、拍卖人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6.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成交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7.买受人须将标的物拆除完毕并将所有渣土清理完毕(不得掩埋),拆除区域平整后加盖 (略) (需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拆除施工作业面宽敞处应使用大容量雾炮洒水车,局促处应使用小容量跟随式雾炮洒水机,确保拆除施工时达到全方位雾化、喷洒标准。施工完毕后,买受人应将拆除产生的及拆除范围内的垃圾全部清场运离。上述作业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施工期间需设置安全围挡(标准:成品钢制拼装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做好防尘措施,遵守相关部门管理规定。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买受人所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标的在交付后,拆除建筑、施工及运输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等一系列需要注意事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 |||||||
竞买人应 具备的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竞买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cn)。 5.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6.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 文件 | 1.出让批复书文件: (略)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复函; 2.评估报告号:苏地仁合(宿)咨报字(2024)第15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 (略) 公共 (略) 》→《投标人登录》企业用CA电子锁登录报名(自然人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 (略) 公共 (略) 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企业报名的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供: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③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须附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⑤该组织信用报告;⑥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个人报名的须提供: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④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所述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4年9月24日17时30分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从本人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 开户行:中国 (略) 宿迁宿城支行; 账号:**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自然人使用本人数字人民币钱包)一次性转钱至 (略) 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5),并备注XX项目名称之标的X名称竞买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 注:①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并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交纳金额不足的或未附竞买保证金转账回单完整截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③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该组织账户打款(以个人、其他公司或他人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④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自然人本人账户打款(以他人或其他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退付方式: 2.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的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在无违约情形下将《房屋拆除合同》履行完毕,该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2.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拍卖机构、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1.本次 (略) 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 (略) 公共 (略) 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竞拍须知》、《电子竞价规则》等, (略) ,按规则竞价。 2.竞价开始时间:
3.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4.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公示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缴清标的成交价款及总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②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房屋拆除合同》,逾期视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述款项缴纳账户与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相同。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房屋拆除合同》为准。 | |||||||
联系 方式 | 出让方: (略) 宿豫区实验高级中学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27-* 地址: (略) 宿豫 (略) 3号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广场一区D栋1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