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隆化县 2024 年生物质燃料基地建设项目 | (略) 隆化县湾沟门乡湾沟门村 | 承德恒 (略) | 河北 (略) | 隆化县 2024 年生物质燃料基地建设项目,项目选 (略) 隆化县汤头沟镇疙瘩营村,项目中心坐标:E117°42′4.535″,N41°26′1.195″。本项目总投资为 *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4.4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6644.5 平方米,租赁隆化县 (略) (略) 闲置厂房新建一条年生产能力 * 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加工生产线。购置安装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生产设备、叉车等机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为 3084.87 平方米,其中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生产车间 1200 平方米,新建危废间 10 平方米,利用现有车间 1874.87 平方米。 | 施工期: 水环境防治措施:在施工现场修建临时性集水池,将雨后地表径流形成的泥浆水和 施工废水引至集水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建筑场地的洒水降尘及周边植被的绿化使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防治措施:工程采取施工场地设置硬质围挡,地面硬化、车辆限速、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材料、垃圾遮盖存放等方式避免扬尘,减少大气污染。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均在指定地点堆存,优先进行回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送至区域指定建筑垃圾场堆存处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区域指定垃圾集中堆存点,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置。 运营期 : 水环境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本项目不设食堂宿舍,职工均来自附近村民,生活污水为盥洗水,主要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厂区设置防渗旱厕。 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封闭隔声。 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的处理措施为将其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 |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14-* 电子邮箱:*@*63.com | ||||||
通讯地址: 隆化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