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吴阳镇人民政府:
送来的《关于审批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吴镇函〔2024〕1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略) 住建局《关于〈关于申请对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的函〉的复函》(吴住建函〔2024〕278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同 (略) 编制的《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初步概算》。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16-01-*。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070.*元,其中:建筑工程费2724.*元、建设其他费用314.*元、预备费30.*元;资金来源由省级环保专项资金。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四、项目调整建设规模和内容,需报我局同意后方能调整。
此复
附件: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和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