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略) 东侧地块 (略) 位于泰宁县杉城镇张家 (略) 北侧,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北纬26.#。原为水田、林地、旱地、村庄等用地,规划为二类住宅用地。地块已建设完成,本次调查为补充调查。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 (略) 东侧地块 (略) 开展环境调查工作,确认场地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支撑。选择调查地块及周边作为调查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开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标准撰写报告。
三、调查结果
经地块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地块满足当前项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四、责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泰宁县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泰宁县 (略) 办公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