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的批复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芷江县芷江镇黄*街1 (略) 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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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3年12月20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镇 |
建设单位 | 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芷江县新店坪 (略) 位于芷江侗族自治县新店坪镇长征路,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为一 (略) 。 (略) 占地面积6059m2,项目现有1栋3层门诊大楼、 (略) 楼、1栋4层宿舍楼,于2001建成并投入运营。医院现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麻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设有影像科、检验科等医技科室。根据《芷江侗族自治县“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中“十四五”医疗机构床位配置规划,新店坪 (略) 床位配置规划为80张,目前实际开放床位72张。医院不设传染科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污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医疗污水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格栅+A/O生物接触氧化+MBR膜+管道紫外线消毒+次氯酸钠消毒) 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新店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新店坪镇污水处理厂暂未运营,新店坪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前,医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 (略) 政管网。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恶臭,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消毒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食堂油烟废气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消声、减振、隔声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符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湖南 (略) 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清单实施,医疗废物暂存处、污水处理站采取防渗混凝土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6、医院的放射诊疗核技术利用项目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评和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