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伊敏河镇永丰嘎查道路硬化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鄂伊政发〔2023〕26号)文件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伊敏河镇永丰嘎查道路硬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符合鄂温克族自治旗总体规划、鄂温克族自治旗城乡建设规划和乡村振兴的要求。项目实施后,能够解决嘎查配套设施差、嘎查人居环境落后等问题,有力提升嘎查人民生活品位,缩小城乡差距,助力鄂温克族自治旗农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发展目标和美好蓝图。
二、项目名称
伊敏河镇永丰嘎查道路硬化项目
三、主要建设内容
街巷道路硬化全长共计958m(共三段,长度分别为324米、148米、486米),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3.5m,两侧土路肩各0.5m,路面结构形式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砂砾石垫层;20cm山皮石路基。新建太阳能路灯48套,智慧路灯1套,维修路灯太阳能板50套,增设道路指示牌10块,购置自卸式垃圾车1辆,配置垃圾箱100个。
四、建设地点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永丰嘎查
五、项目单位
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人民政府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137 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七、项目代码
2303-*-04-01-*
八、建设年限
2023年6月-2023年11月
九、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十、要求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土地预审、节能等手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