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科室: (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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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1日
项目名称:安徽 (略) 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安徽 (略)
建设地点: (略) 烈山经济开发区南区智能产业园四区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设2条换热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件换热器(*件暖风换热器,*件蒸发器,*件板式换热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进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预处理达标废水汇同纯水制备 (略) ,进入淮 (略) 进一步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厂房清洗线清洗剂挥发废气采取侧吸风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1#厂房金属粉尘采取车间封闭、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地面的措施进行控制。
2#厂房亲水线清洗剂挥发废气采取侧吸风罩收集,脱脂废气采取脱脂炉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涂粉尘、烘干粉尘和钎焊烟尘采取设备密闭、管道收集、过滤棉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厂房金属粉尘采取车间封闭、加强管理、定期清扫地面的措施进行控制。
维修室抛丸粉尘采取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尘采取移动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危废暂存废气采取对危险废物加盖、桶装、袋装等密闭措施,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
营运期颗粒物和非*烷总烃排放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营运期无组织厂房外非*烷总烃排放要求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设备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的控制措施,排放要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3、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焊渣和废过滤棉等厂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石英砂及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
废包装材料(沾染了有毒或感染性物质)、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压滤后污泥池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钎焊剂定期清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此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的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安装,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有效降低的噪声量。营运期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公示规定的期限内均未收到公众电话、传真等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安徽淮北烈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件(代码:2312-*-04-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