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发改字〔2022〕320号
关于新建合浦县廉州镇清江幼儿园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合浦县教育局:
报来《关于审批新建合浦县廉州镇清江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函》(合教函〔2022〕6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政府投资条例》( (略) 第712号令)、《合浦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合办发〔2020〕29号),结合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21次)的批示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合浦县廉州镇学前教育布局,促进均衡发展,满足廉州镇清江村周边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同意建设新建合浦县廉州镇清江幼儿园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
二、建设地点:原合浦县廉州镇清江小学校园内。
三、项目建设单位:合浦县教育局。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幼儿园一所,规划办学规模为12个班360学位,占地面积7.5亩,建设保育综合楼(含有水泵房)一幢,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及其他运动设施;建设围墙、校门(含值班室)、校道、雨污工程、绿化、硬底化、供电、供水等附属设施及设施设备、图书购置。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于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本批复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若发现有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行为,可拨打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进行举报。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