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空气压缩机招标公告(项目编号:2023-JH1904-W1007)
我中心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高压空气压缩机
- 项目编号:2023-JH1904-W1007
- 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高压空气压缩机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15周内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40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中标人为1家。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1年)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
-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03月23日至03月30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代理机构地址)。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领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申领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联系电话:*。
2.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4月20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代理机构地址)。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 开标地点: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楼会议室(详见当天指示牌)(代理机构地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庆忠、陈丽雯、沈思远
办公电话:021-*、021-*、021-*
传 真:021-*
地 址: (略) 静安区共和新路1301号D座201室(代理机构地址)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纪检临时指派人员
办公电话:021-*
采购机构: (略)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