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将受理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期限:报告书项目为10天,报告表项目为3天
公示日期: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 (略) 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 (略) 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 | (略) 绿园经济开发区今麦 (略) 交汇处长春 (略) 3号厂房 | 吉 (略) | 吉林省恒鼎 (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公示-吉 (略) 金属件表面处理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