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坪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408-(略)-04-01-(略))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坪石镇河丰村、肖家湾村和三星坪村。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农房微改造、村 (略) 建设、排水沟工程、生态停车场、 (略) 域整治、路灯工程、综合性文化宣传及设施场所及三线规整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5220.(略)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84.(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3.(略)元(含建设期利息费)、预备费142.(略)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请严 (略) (略) 用地选址意见合理利用土地,项目须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改造不 (略) 使用功能和产生安全隐患。
五、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投资 (略) 审核。
六、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把工程质量。
七、项目招标工作须严格按照核准意见实施(详见附表)。
八、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