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权利,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对《 (略)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沙华夏社区*单元A05A街坊、唐镇镇南社区*单元E-1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名称:《 (略)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沙华夏社区*单元A05A街坊、唐镇镇南社区*单元E-1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草案公示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3日
如对规划草案有反馈意见,请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管理处(信封上请注“《 (略)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沙华夏社区*单元A05A街坊、唐镇镇南社区*单元E-1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反馈意见”)
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475号2号楼规划管理处
传真:* 邮政编码:*
一、规划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川沙华夏社区*单元A05A街坊、唐镇镇南社区*单元E-13街坊。A05A街坊:北至川杨河、东 (略) 、 (略) 、 (略) ,范围总用地面积16.21公顷;E-13街坊:北至西俞浦道、东至川沙西界河、 (略) 、 (略) ,范围总用地面积5.95公顷。
二、规划主要内容
1、土地使用
A05A-05地块由原规划二类住宅组团用地(Rr2)调整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A05A-11、E-13-10c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防护绿地(G2)调整为公共绿地(G1)。
2、容积率
A05A-05地块容积率由1.7调整为不超过2.5;E-13-10b地块容积率由1.8调整为不超过1.63。
3、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A05A-05地块配置健身点一处,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E-13-10b地块配置社区级公服配套设施不少于560平方米,其中养育托管点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60平方米,社区食堂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4、增加公共通道
E-13-10b地块增加一条东西向宽不小于9米的公共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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