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
-
*-2023-05-0514
-
二、项目名称:
-
磨头镇MT2022-246#A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略) 地 (略) 、江苏南京地 (略) 、江苏苏州地 (略)
-
供应商地址:
-
(略) 地 (略)
-
中标(成交)金额:
-
52000元
-
服务类: 名称: 磨头镇MT2022-246#A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 磨头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1)级别:按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相应评估。 (2)内容:分析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评估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价项目建设场地土地适宜性,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3)要求:一级评估报告 (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库成员审核通过,二级、三级评估报告需 (略) 自然资源厅 (略)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库成员审核通过。 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且采购人资料提供齐全之日起15个日历天完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 (一)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 (略) 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二)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所有成交服务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苏雪峰、陈慧、闵剑飞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仟按*仟元计取。供应商须综合考虑在报价内。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无
-
名称: (略) 磨头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略) 磨头镇卓吾路1号
-
联系方式:*
-
名称:江苏 (略)
-
地址: (略) 如城街道东郡丽水B区二栋2503室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闵剑飞
-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