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 (略) :
你公司报来的通海县第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略) (略) (略) 依法受理。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于2024年9月14日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略) (略) 关于通海县第一、第 (略) 理厂未依法依规设置人河排污口的督办函》及《通海县第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评审意见》,经集中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通海县第 (略) 理厂位于 (略) 通 (略) 117号,通海县第 (略) 理厂主 (略) 理通海县秀山街 (略) ( (略) 、 (略) 、 (略) 和 (略) )和杨广镇( (略) 、镇海村、古城村和云龙村)等1 (略) (村委会)服务范围内的城镇生活污水, (略) 理厂采用“预处理+改良A2/O工艺+二沉池+ (略) 理(高效气浮+连续流砂滤池)+紫外 (略) 理工艺”,处理规模为(略)m3/d,出水水质执行《 (略) “三湖”城 (略) 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暂行)》B标准, (略) 理达标后经管道引至万家大沟排放,经万家大沟进入杞麓湖,污水排放口已安装了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同意通海县第 (略) 理厂改建入河排污口,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管道引至万家大沟排放,经万家大沟进入杞麓湖,排污口位于万家大沟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5′8.316″,北纬24°7′45.033″。排污口类型为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排污口基本信息见附件。
二、对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要求
(一)你公司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略).1-1995)、《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2003〕95号)、《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略))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标识牌。标识牌设置在污 (略) 或监测采样点等位置,便于公众监督;标识牌公示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监督电话等,可根据实际需求采用文字或二维码等形式展示。标识牌可选用立柱式、平面式等;标识牌应具有耐候、耐腐蚀等理化性能,保证一定的使用寿命;标识牌公示信息若发生变化,责任主体应及时更新或更换标识牌。
(二)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略))等有关规定,规范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依法使用和维护监控监测系统,并保持与生态环 (略) 联网。按相关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并开展排污口水质自行监测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监督管理。
(三)你公司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略))要求加强排污口档案管理,对排污口文件材料、记录、数据、影像资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排污口档案真实、完整和规范。
(四)你公司应建立健 (略) 理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 (略) 理的城镇生活 (略) 理达标后排入万家大沟,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放,严禁擅自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
(五)你公司应按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全面杜绝事故性废水外排万家大沟。同时,加强汛期应急管理,确保汛期排污口运行安全。
(六)你公司应对标识牌、计量设备、监测设备开展日常维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七)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部门书面报告,并按要求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三、收到此审核意见20个工作日内,请你公司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及审核 (略) 通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通海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检查。
附件:通海县第 (略) 理厂入河排污口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