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万安镇华兴村3组(原12组)养殖水面经营权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万安镇华兴村3组(原12组)养殖水面经营权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成农交德水挂(2024)LJ-089号
3.项目地址: (略) 万安镇华兴村3组(原12组)
4.流转方式:出租
5.流转面积:18亩
6.流转价格:5700元/年
7.流转期限:5年
8.使用要求:
①在流转期限内,流入方所从事的一切活动须符合《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不得在水面投放违禁药物,影响水域生态平衡。不得蓄养污染水源的物种,不得进行肥水养殖,水质须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利用流转的水面从事与规定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必须保持河道水系畅通,不得私自筑坝拦埂。必须服从流出方统一用水调度,确保周边农田用水和防汛抗旱需要。妥善管理 (略) 域内未列入合同的水系、道路、构筑物等设施,若需使用或变动,须争得流出方书面同意。
②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进行挖砂等违规违法活动,因流入方违规违法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流入方自行承担。
③应合理使用标的,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和发生安全事故等,由流入方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给流出方造成损失的,流出方有权要求流入方赔偿相应损失。
④流入方不得破坏任何水利设施,干扰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生产经营流入方须新增设施设备的,须符合所在地的产业规划及相关要求,并依法履行相关部门的审批审核程序。
⑤合同期满后,流入方新增设施设备及生物资产除可拆除、搬离及可打捞的以外,无偿均归属于流出方所有。
⑥未经流出方书面同意,流入方不得擅自转租水域滩涂经营权。若需转租,流入方需提前向流出方提交书面申请,经流出方严格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转租。且转租期限必须严格控制在原流转期限之内,不得超出。
⑦合同期内,若流入方因自然灾害、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水域滩涂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流出方,并详细说明提前终止的原因及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同时,流入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提前终止合同给流出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流出方在收到通知后,有权对提前终止合同的事宜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流入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⑧流入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将水域滩涂上的养殖设施( (略) 、养殖笼、投饵机等)进行清理,确保不遗留废弃物或污染物。对于造成水面环境破坏的,流入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并恢复原状。
(略) 置养殖动植物和清理养殖设施的过程中,流入方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对水体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如有违反,流出方有权要求流入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⑩合同到期后,流入方与流出方应进行现场交接,对水域滩涂及附属设施进行验收。如发现损坏或污染情况,流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9.标的交付方式:现状交付
二、意向流入方资格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三、信息发布
1.发布渠道:http://**:2002/
2.公告期限:以系统载明的公告期限为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均可报名
2.报名地点:意向流入方携带报名资料到项目指定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项目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资料:
(1)《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②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五、交易方式
1.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按挂牌条件成交;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 (略) 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流入方。
3.组织交易时间:以系统披露时间为准
六、交易服务费
1.以挂牌条件成交,按成交总金额的0.5%向流入方收取;
2.以竞价方式成交,成交总金额在#以下的,按成交总金额的3%向流入方收取,成交总金额在#以上的,按《成都农交所德阳 (略) 交易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七、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交易双方自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逾期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 (略) 。
2.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流入方须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流出方指定账户。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 (略) (略) 万安镇华兴村第三村民小组
联 系 人:谭川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万安镇华兴村3组
组 织 方:德阳农交所罗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务中心3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