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灵泉街道办事处云龙社区业务用房迁建项目地 (略) 祥云路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3.*°,北纬23.*°,正门坐标:东经103.*,北纬23.*,地 (略) 城区, (略) 灵泉街道办事处管辖。地块紧邻北侧和东侧为云龙社区2区,紧邻北西侧为祥云路云龙社区停车场、紧邻 (略) 泸江小学、紧邻 (略) (略) 。地块东侧有昆河铁路、南东侧为平坦水泥路通云龙路、北西侧为平坦水泥路通祥云路, (略) 人民政府驻地约4.5km,距州府蒙自约36km,交通便利。根据项目地块宗地图,地块占地面积为3074.83m2(0.3075公顷),其中包括:业务用房建筑、小车停车位1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8个,配套建设供水、排水、供电、消防及绿化环保等设施。
(2)地块周边分布有居民区、 (略) 等敏感目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及其他重要公共场所。
(3)地块历史沿革清楚,地块于2013年8月前权归属于灵泉街道,村民用于农田开发,主要种植蔬菜。 (略) 人民政府制定出台《 (略) 人民政 (略) 小龙潭矿务局五期扩建工程第二批搬迁村寨动迁的通知》,为解决小龙潭矿务局扩建工程搬迁群众的住房问题,在灵泉街道灵泉中路规划530亩用于建设,并组建了“云龙社区”。2013年8月9日, (略) 人民政府通过划拨的方式将包括地块在内的面积为6798.07m2土地 (略) 移民 (略) 搬迁安置办公室使用,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2022年10月28日,因建设需要,根据《 (略) 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收回I-(24)-5国有划拨土地中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开政复〔2022〕163号), (略) 人民政 (略) 移民局( (略) 搬迁安置办公室)使用 (略) 祥云路南侧6798.07m2国有划拨土地中的3074.83m2(4.61亩)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人 (略) 人民政府,土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2023年1月4日,根据《国有用地划拨决定书》(H (略) *-2), (略) 人民政府将地块土地使用权无偿 (略) 灵泉街道办事处,用于建设云龙社区业务用房,面积为3074.83m2(4.61亩),土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4)地块所在区域长年盛行南风,地块及周边地下水主要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水及周边生活用水补给,地下水流向总体由南西向北东径流,向低凹处排泄。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污染源,不会因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特点对地块造成影响。
(5)地块所在区域长年盛行南风,地块1km范围内共有4家企业位于地块侧风向。经过调查, (略) 均不涉及工业生产,通过对4家企业的原、辅料、工艺等分析,企业内废气产生量较少或无废气产生,企业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大气迁移至本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6)经过信息采集情况分析、地块使用情况分析、周边污染源对地块影响分析,地块内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周围潜在污染源已对该地块形成污染影响的可能性较小,地块满足规划用地土壤标准,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