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阳朔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标段2 | 项目招标编号 | E** | |||||
招标人 |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t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t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嘉达 (略)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一、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网7004m,保护区内道路的防撞护栏5471m;建设保护区界标40个、告示牌32个、道路交通警示牌40块、航道道交通警示牌12块,视频监控系统8套。二、污染源治理工程: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座,单个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规模在3~80?/d之间,总处理规模为248?/d。总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21.063km,配套建设沉砂井、检查井及附属设施等。其中5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采用“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法+人工湿地”工艺;2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采用“厌氧池+人工土壤”工艺,3座分散式污水处理站采用“黑灰水分离资源化处理”工艺。 |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28日9点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3月 3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 4月 4日 | |||||
预中标人 | 桂林 (略)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99元 | |||||||
工期 | 12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春云(注册编号:桂*;身份证号: *********10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冠国(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4)*;身份证号: *********1012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汉江路工程2. (略) 供水一期工程(厂区土建)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61.77;市诚信分:7.3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84元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邱英哲(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 *********251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健(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身份证号:*********0031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银象立交桥北侧--玉洞)施工 2.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桥路(屏山路至澄江大桥)、屏山路(安阳 (略) )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电力迁改(管道部分)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97.6;市诚信分:20.4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略)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总价 | *.76元 | |||||||
工期 | 12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申赞红(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50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丹(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0)*;身份证号:*********0945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1.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2.沙河立交桥维修加固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诚信分:92.77;市诚信分:11.6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 http://**(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阳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