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喜妹村纳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村民自建” (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喜妹村纳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村民自建” (略) (项目名称)已由镇宁自治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土领通【 * 】 *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自治县简嘎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简嘎乡喜妹村;
2.2 项目规模:以 (略) 简嘎乡人民政府提供该项目的设计文本为准;
2.3 计划工期: 4个月;
2.4 招标范围:以 (略) 简嘎乡人民政府提供该项目的设计文本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以上(含 * 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9月 * 日至 * 年 9 月 *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 * 分至 * 时 * 分/下午 * 时 * 分至 * 时 * 分),, (略) 文件(地址: (略) 市 (略) 区清湾水E区E2栋 * -1)。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地点为 (略) 聚 (略) 有限公司(地址: (略) 市 (略) 区清湾水E区E2栋 * -1)。
5.2逾期送达的、 (略) 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简嘎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聚 (略) 有限公司 |
地址: | (略) 简嘎乡 | 地址: | (略) 市 (略) 区清湾水E区E2栋 * -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 (略) | 联系人: | * 工 |
电话: | / | 电话: | |
手机: | *** | 手机: | *** |
传真: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