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BBZC2024CGC04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禹会区中小学课后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澄清内容
1、原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4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证明材料均认可。(2)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更正为:“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采购文件中技术评分标准企业实力:“ ①投标人具有办学许可证,得5分;(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经营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得5分;(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更正为:“ ①投标人具有办学许可证,得2分;(提供办学许可证复印件),②投标人经营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得2分;(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中技术评分标准本地化服务:“供 (略) 区内有办公(服务)场所的,得5分(提供房租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办公场所面积800-1000平方米,得5分;500-700平方米,得3分;500平方米以下,得1分。”
更正为:“供 (略) 区内有办公(服务)场所的,得3分(提供房租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办公场所面积800-1000平方米,得3分;500-700平方米,得2分;500平方米以下,得1分。”
4、采购文件中技术评分标准增加“业绩及信誉(10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2021年9月1日以来与学校签订的课后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学校满意度评价表(以服务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证明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整体满意度≥85%)得2分;供应商每受到一次失信记录或投诉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扣2分。此项最高得10分,最低为0分。”。
5、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联合体协议”,该格式予以删除。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禹会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禹 (略) 335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2楼
联系人:唐非
电 话:0552-*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略) 1000号
项目负责人:马海月、杨欢
电 话: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