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
通讯地址:迁西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固废资源循环再利用产业技改项目 | 河北津 (略) | 河 (略) | (略) 迁西县三屯营 (略) 内 | 固废资源循环再利用产业技改项目总投资*元,建设单位为河北津 (略) ,建设地点为 (略) 迁西县三屯营 (略) 内。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主要通过对现有筛分、破碎、上料系统改造,增加项目处置的原料种类(由原来的处置类种类“水渣”变为处置“水渣、钢渣、脱硫灰(石膏)”),产出的产品由原来的“矿渣粉”变为“矿渣粉和钢渣粉”。年产矿渣粉和钢渣粉*吨,同步产生副产品粒铁和钢渣骨料。备案编号:迁经开备字〔2024〕19号。 | 1、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为原料上料及预处理废气、喂料楼废气、立磨粉磨烘干废气、成品转运斗提机转运废气、成品仓仓顶进料及装车废气、原料库出入口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 有组织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氨浓度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中表2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原料库出入口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执行《 (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钢铁行业政治提升工作方案>等10项方案的通知》(唐气领办[2021]15号)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机械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加强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全部重复再利用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全部串联用于立磨生产补水、 (略) 补水,车 (略) 自带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不设食堂及宿舍,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就地泼洒抑尘。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为铁渣、 (略) 沉淀污泥、高效湿式除尘器尘泥、除尘灰、尿素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废滤袋、生活垃圾等。铁渣集中收集外售, (略) 沉淀污泥、高效湿式除尘器尘泥收集后运至原料库暂存并作为原料利用;除尘灰采用气力清灰进入除尘器自带密闭灰斗后经管道进入立磨或成品仓;废滤袋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在线监测设施废液、废铅蓄电池暂未产生,待产生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集处置,废润滑油采用密闭桶装收集后与废油桶暂存于双掺粉厂区成品区现有危废间贮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集处置。现有工程产水的均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 (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