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略)12
二、合同名称:嘉定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建设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略)(略)-(略)
四、项目名称:嘉定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略)方):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300号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略)方):上海嘉 (略)
法定代表人:汪云富(男)
地址: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嘉定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建设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略).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为进一步加强交警非现场执法工作力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开展2024年新增非现场执法设备,并同步推进RFID电动自行车智能管控系统以及非机动车、行人执法设备新建工作。主要采购内容:新建53套电子警察、新建100套行人非机电子警察、新建60套RFID抓拍设备、相关配套设备(平台扩容、通信光缆、密码应用建设等)。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合同金额(元):
(略).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