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 (略) 关于实施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15〕23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川教函〔2017〕436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脱贫户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学费和生活费各2000元)的教育扶贫特别资助政策,直到本专科阶段学业结束。2024年秋季学期,屏山县19名同学提交资助申请,经学校和县级部门审核共17名同学符合资助条件。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评审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三、投诉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屏山县教 (略) 反映。联系电话:县 (略) 资助中心 0831—*;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 (略) 纪检监察组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