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 (略) 委托贵州科正 (略) 承担“ (略) 火电厂掺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污泥掺烧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项目地点: (略) (略) 马场坪镇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 (略) 火电厂内建设协同处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通讯地址: (略) 黔南布依族苗族 (略) 马场坪办事处向家桥村
联系人:吴晓伟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贵州科正 (略)
地址: (略)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沙文镇沙文科技园区白金大道34 (略) 贵州绿色化工与先进材料研发中心1号楼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网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