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营造公 (略) 场,激励企业守信,依法依规用地,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中力量建立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略) 场主体自觉守信。
为将该项制度落到实处,一方面,在完成土地挂牌、签订出让合同期间,通过座谈向企业主体宣传《 (略) 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暂行办法》《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信用合规示范企业联合激励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其答疑解惑,明确告知针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享受本单位行政审批、确权登记“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延时服务”等便利服务激励措施。另一方面,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督管理,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时,依法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企业、拖欠土地价款、矿产领域特定严重 (略) 场主体、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 (略) 场或行业禁入、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等惩戒措施,并推送政府部门实行多行业共同惩戒。
通过正反机制实施,本单位取得了良好成效,前三季度共挂牌出让44宗地,出让面积*.6平方米(1587.98亩),出让价款48467.7278万元,实现入库43105.12565万元,未出现延期入库的情况,很大程 (略) 场主体诚信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