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连平畔山智造产业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岭山镇连平村 |
建设单位 | (略) 大岭山镇连平畔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清慧综合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大岭山镇连平村(北纬22°55′33.780″ ,东经113°47′38.590″),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熔化、压铸工序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加强废气收集管理; 3、电芯组装工序锡及其化合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4、组装工序、打码工序、维修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 5、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 (略) 政管 (略) 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6、喷淋废水定期更换,更换的喷淋废水经 (略) 处理,不外排; 7、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8、噪声经隔音、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处理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9、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次品、金属边角料、锡及其化合 (略) 处理;废脱模剂罐、废润滑油罐、废润滑油、铝灰渣、含油金属碎屑、水喷淋捞渣经收集后交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10、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区防控,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仓等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化学品仓库、危废仓等门口设置围堰,危废仓还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区、一般固废仓等一般防渗区做好地面硬化处理,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10-1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大岭山镇莞长路(矮岭冚段)116号综合办公楼五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项目概况描述不清、源强核算内容不全、工程分析和环境保护措施分析不充分等相关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