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某部建 (略) 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4-JJDFAC-W4001
变更信息:
1.申请人资格要求现变更为: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供应商须无外资、港、澳、台背景,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保密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 (略) (略) 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询价文件)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证件需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被拒绝。
2.标受理地点及开标地点
现变更为:
投标受理地点: (略) (略) 中泰世纪花城3号门对面
开标地点: (略) (略) 中泰世纪花城3号门对面神剑培训中心
3.其他事项以询价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