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但不限于大众浴池服务、清洁保洁及洗衣服务、住宿服务、房屋设施管理租赁、市场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水暖电器设施维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副食品、净菜加工销售、粮油、日用百货、蛋类、奶制品、饮料、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零售、保洁、绿化养护、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经营范围。 2、竞价企业必须具有承担洗衣服务的自有机械设备:100kg工业洗衣机1台及以上,100kg工业烘干机1台及以上,配送车辆1台及以上;餐饮服务的自有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副食加工设备(洗菜机、肉食加工机、切菜机等),储存设备(大型冷库、冰箱等)、主食加工制作设备(面食醒发房、24屉蒸箱、馒头机、和面机等)、煤气报警设备;箱式配餐货车5台及以上。(以上车辆须提供发票原件)。 3、竞价企业必须具有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商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需提供证书原件和社保证明)3人及以上的;从事电动观光车服务项目的司机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竟价企业必须有专门指定的电动观光车售后供应商,售后维修人员必需经过厂家不少于一周的维修培训。 5、竞价企业必须具有承担绿化保洁服务的自有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洒水车1台及以上(12吨以上)、生活垃圾清运车1台及以上(须提供发票原件),并且具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需提供当地政府环卫部门的垃圾处置协议); 6、竞价企业必须具有近8年及以上同类(工矿企业)或同行业(钢铁业)1万人及以上配餐服务的管理经验、单个服务区域内有15个以上经营场所,并取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需提供证件证明) 7、竞价企业从业人员配置200人及以上的(需提供用工合同原件); 8、承认和履行竞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竞价,竞价成功后不得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