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略) “ (略) (略)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支线)”道路恢复工程劳务项目(第六批)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略) “何家沟流域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康安路、何家沟、铁顺街围合区域支线)”道路恢复工程劳务项目(第六批)
1.2项目编号:0222FW*
1.3采 购 人: (略) (略)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采购预算:*.26元(含税),其中:一标段:*.05元,二标段:*.21元。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服务内容:沥青混凝土面层;水撼砂;级配碎石;水泥混凝土基层;道路切缝;拆除沟槽边缘道路结构;人行道面层及基层恢复等工程量清单、图纸、现场洽商及设计变更涵盖所有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2.2服务期限:服从采购人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3服务地点:一标段:康安二道街、达江街、顾乡南二道街、顾乡南头道街、康安三道街、利民头道街、乡里街、康安路;二标段:安阳南二道街、安阳南四道街、安阳南七道街、顾乡二道街、康安四道街。
2.4付款方式:每月支付至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合格的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预留3%质保金。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质 保 期:5年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两个标段,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每个意向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标段的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按照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意向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已获得第一标段的成交供应商资格的,将不具有第二标段的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第二标段从其他意向供应商中,确定总得分排名最高的意向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2)意向供应商须承诺可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我方违反合同约定承诺,自愿解除合同(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3)意向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工期及入场时限承诺书、施工工期承诺书、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承诺书、协调能力承诺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承诺书、项目人员配备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 (略)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
(7)意向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意向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00至2023年11月2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0000元(大写:*万元整);二标段:5000元(大写:*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日17:00前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9:0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8:30-9:00
6.4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711开标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响应文件的审核
7.1审核时间:2023年11月3日9:00
7.2审核地点: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
联 系 人:王先生、周先生
电 话:0451-*、*
业务监督:黑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