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内镜系统采购项目求公示
(2024-*)
我部拟对脊柱内镜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现将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项目技术商务 (略) 上公示,征集供应商参与意愿及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脊柱内镜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元
四、项目概况
技术与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脊柱内镜系统 | 1 | *元 | |
1.投标供应商需对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及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
- 中标数量
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 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十)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①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供应商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②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产品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须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4需求修改建议函(附件4)等其他相关材料,联系我部并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出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和下午2:00-5:00。
2、地点: (略) 。
3、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1-*,*
邮 箱:*@*q.com
请各投标人关注 (略) 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和其他采购信息。
附件1: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需求修改建议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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