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办公室)
传 真:0435-*
通讯地址: (略) 锦江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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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集安边合区供排水及供热管网建设工程-云水路(民桥街-锦绣街段) | (略) 区 | (略)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略) 洪实 (略) |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6885.30万元,建设起点为现状道路民桥街,终点为规划道路锦绣街。建设内容 (略) 主干路1条,长度833m,涵洞1座。工程内容涵盖道路、照明、给排水、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绿化等配套工程。 |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施工扰动范围,道路施工须控制施工作业宽度,严格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工程结束后其临时占地须及时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二)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工段适时洒水,临时堆土覆盖或设置围挡,粉状材料密封运输和储存等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周边环境。 (三)控制噪声污染。通过有效施工组织、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时间、采用临时声屏障、设立限速标志等措施减轻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道路投入使用后应加强对道路两侧交通噪声的动态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噪声超标的已有敏感建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未开发利用地段规划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建议建设单位预留噪声监测和防护措施资金。 (四)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施工机械维护管理,防止施工废渣、机械残油、生活污水污染地表和地下水。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建筑垃圾送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堆存, (略) 垃圾管理单位统一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燃气管道输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
2 | (略) 天源 (略) 危废间扩建项目 | (略) 天源 (略) 厂区内 | (略) 天源 (略) | (略) 澎辉 (略) | 本项目属扩建项目,总投资5万元,建设地 (略) 天源 (略) 厂区内偏南侧,利用厂区现有空仓库改建为危废暂存间。新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 14.5m2,建筑面积10.73m2,分成4个存储区域,每个存储区域分别为5.0m2、1.5m2、1.5m2、1.5m2,在每个区域内设3个30cm 高托盘,设计贮存能力1.25t。 | (一)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危废间储存区四周应设置围堰,地面和围堰应采用2mm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10-10cm/s的高密度聚*烯进行防渗。本项目可将厂区内的1口地下水井作为地下水永久监测井使用,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产生的危废分类贮存。危废间应设置视频监控、设立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出库、入库等信息,保存时间至少为3个月。贮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贮存能力。 (三)落实危险废物转运制度。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危险废物从产生起直至最终处置的每个环节实行申报、登记、监督跟踪管理,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 (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扬尘、噪声、垃圾等污染周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