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略) (略) 检测试剂(临床检验类心肌、炎症(荧光免疫法)等门急诊项目及病理类相关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02包)(项目编号:JXTC(略)-02)公开招标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TC(略)-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检测试剂(临床检验类心肌、炎症(荧光免疫法)等门急诊项目及病理类相关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02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 年 11 月 19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变更为:
2024年12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民中心三楼四号开标室( (略) 河洲街 (略) 6号)。
2、设置第5项氨基末端脑钠肽前体(NT-proBNP)为本包段核心产品。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要求·(一)技术要求”中第3点相关内容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为避免同一包段同一品目出现同一品牌的同一注册证产品出现不同报价的情况,同一品牌的同一注册证产品仅允许授权1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品牌方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可向已明确授权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开具唯一授权;若仍出现2家或2家以上投标人投标同一品牌同一注册证产品的,以已出具品牌方开具的唯一授权证明为准,未出具唯一授权证明的投标人作无 (略) 理;若均未出具,相关投标人均作 (略) 理”修改为:“其中第5项氨基末端脑钠肽前体(NT-proBNP)为本包段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价格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若综合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综合评审得分相同且价格评审得分相同和技术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选定其中一个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表及采购需求·二、采购要求·(二)商务条件·11、其他要求”中第9)小点相关内容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中标人在签订试剂采购合同时需向招标人提供试剂耗材和配套设备的注册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若无法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修改为:“中标人在签订试剂采购合同时需向招标人提供试剂耗材和配套设备的注册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若无法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进口产品除外”。
5、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一、价格评分”中第8点相关内容变更,具体变更内容为:“第42-140项(免疫组化一抗)共记99个检测项目中除第125项(EBER检测试剂盒(原位杂交法)投标单价计量单位为元/人份(测试))外,其它项投标单价计量单位均为元/瓶(统一3ml/瓶规格参与投标),使用第42项-140项除125项外共计98项投标单价相加总和除以30后的数与第125项投标单价相加后再除以99的数值参与价格评审,公式表达:N=(SUM(第42+...+第125+...+第140-第125)÷30+第125)÷99,N值作为免疫组化一抗投标单价报价参与价格评审;第141项免疫显色试剂(免疫组化二抗)投标单价计量单位为元/人份(测试),参照注册证中的可测试最大人份数*单人份投标报价来计算包装供货的价格,需提供可与全自动免疫组化检测设备配套使用的二抗试剂参与报价,不可提供手工法试剂参与投标,否则做 (略) 理。投标人需明确列出配套的全自动免疫组化设备型号,限定提供一个型号设备方案。同时为保证免疫组化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溯源性,要求第42-141项试剂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否则作 (略) 理”修改为:“第42-140项(免疫组化一抗)共记99个检测项目中除第125项(EBER检测试剂盒(原位杂交法)投标单价计量单位为元/人份(测试))外,其它项限定投标单价及投标单价计量单位均为元/瓶(统一3ml/瓶规格参与投标)。投标价格计算方式为使用第42项-140项除125项外共计98项投标单价相加总和除以30后的数与第125项投标单价相加后再除以99的数值参与价格评审,公式表达:N=(SUM(第42+...+第125+...+第140-第125)÷30+第125)÷99,N值作为免疫组化一抗投标单价报价参与价格评审;第141项免疫显色试剂(免疫组化二抗)投标单价计量单位为元/人份(测试),参照注册证中的可测试最大人份数*单人份投标报价来计算包装供货的价格,需提供可与全自动免疫组化检测设备配套使用的二抗试剂参与报价,不可提供手工法试剂参与投标,否则做 (略) 理。投标人需明确列出配套的全自动免疫组化设备型号,限定提供一个型号设备方案。同时为保证免疫组化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溯源性,要求第42-141项试剂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否则作 (略) 理”。
其他更正内容详见最新澄清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以最新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 年 12 月 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医共体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略) 215号( (略) (略) (略) 部)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92号(咨询大厦)
电子函件:*@*xzxtz.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里阳、胡显祯
电话:0791-(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