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平安 (略) ”项目
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二、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评审方法前附表(二)”中评分标准2.2.2条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现澄清为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5家(不含5家)以上的,去掉一个最高值,去掉一个最低值,进行平均值计算。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60分。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高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3分。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每低一个百分点时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略) 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长白山大街3456号
联 系 人:张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正信 (略)
地 址: (略) 东兴街327号星泰大厦6楼
邮 编:*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439-*
2024年11月13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 (略) (略) (州) (略) 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