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塔下、 (略) 生 (略)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已由 (略) 发展改 (略) 以南发改审批〔2023〕120号、南发改审批〔2024〕69号、南发改审批〔2024〕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融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塔下、南庄生 (略) 理厂;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含暂列金:#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略) (略) 塔下、 (略) 生 (略)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一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略) 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 (略) 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管径≥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元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关于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6】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登记。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整改且未完成整改的( (略) 发布的结果为准),按否 (略) 理。3、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 (略) 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4、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 (略) 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 (略) 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 (略) 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根据闽建许〔2023〕4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企业应按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足的,准予延续,换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6、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7、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0 16:00:00至2025-01-13 08:30:00通过 (略) (略) http://**:9095/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http://**:9095/npztb/上面公布的“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或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 (略) )或③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④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 (略) 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保证金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1-1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网(http://**:9095/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 (略) (略) (网址:http://**:9095/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49号农行大厦15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9-#,传真:/
联系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正达名郡12号楼9号店二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范钦凤
(略) 名称: (略) (略)
网址:http://**:9095/npztb/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略) 南 (略) (略) 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
联系电话: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