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5月29日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承诺书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1 | 新 (略) 路桥结构件加工项目 | (略) 新津区宝墩镇兴园10路668号 | (略) (略) | 四川 (略) | 2023年5月23日 | (略) 新津区太升西街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 028-* | |
2 | (略) PVC管材生产项目 | (略) 新津区五津街道希望路799号 | (略) (略) | 四川 (略) | 2023年5月23日 | 联系地址: (略) 新津区太升西街 (略) 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 028-*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